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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冒灵颗粒(999)【药品名称】 感冒灵颗粒(999) 【通用名称】 感冒灵颗粒 【规格型号】 10g*9袋 【生产企业】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(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) 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Z44021940 郑重声明: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,本网站仅面向广大客户提供药品信息免费查阅服务,不提供交易。详情电话咨询:010-67189881,或者微信咨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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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药品名称】 感冒灵颗粒(999) 【通用名称】 感冒灵颗粒 【规格型号】 10g*9袋 【生产企业】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(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) 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Z44021940 【有 效 期】 24 月 【功能主治】 解热镇痛。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,发热,鼻塞,流涕,咽痛。 【用法用量】 开水冲服,一次10克(1袋),一日3次。 【不良反应】 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;可见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虚弱感;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 【注意事项】 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 3.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咖啡因。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;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;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;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 4.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 5.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6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7.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 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2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【禁 忌】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 【上市许可持有人】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【包装单位】 盒 【主要成份】 三叉苦、金盏银盘、野菊花、岗梅、咖啡因、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薄荷油。辅料为蔗糖粉。 【性 状】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颗粒;味甜、微苦。 【适用人群】 不限 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 无相关资料 【儿童用药】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【老年患者用药】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【贮 藏】 密封。 |